在线等专家请帮我解决一下劳动争议的问题 本人2006年九月份到现在我一直在任职单位上班,该单位未给我至今未给我交过五险一金。我们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下属分公司,未办理过营业执照。 在该公司工作,我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另外公司的负责人是总公司的某个领导,也有成立分公司的红头文件。想问下,我现在及解散时我能争取到经济补偿,能争取有赔偿?我也找过领导谈此事,但是没有证据能证明,私下里找的,领导总是搪塞我,一直等到现在,公司也快解散了,过去的几年里关于保险的问题能给补偿吗,怎么补?关于未与我签劳动合同的事能给补偿吗?
2010-04-15 10:56 kunkun……(黑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兴律师 2010-04-15 11:09
可以要求补买保险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12个月的双倍工资,你的用人单位是总公司。你可以与公司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04-15 15:09
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皆可,具体细节还是建议直接面谈咨询效果更好,如果自己仍然处理不了,可以与我进一步沟通,我们会给您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