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签订劳动合同被解雇是否要赔偿(一次性签订了三年合同) 我是10.3.3进厂并同是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公司主管现在3.15通知我走人。请问向这样的问题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吗?(试用期是三到六个月)
2010-03-15 21:45 刘其钊(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3-15 22:46
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免费咨询,或者需要委托律师,请直接联系我:深圳万磊律师 1382878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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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10网律师律师 2010-03-16 00:19
一般一年的合同对应1个月试用期,3年合同对应3个月的,5年的对应半年试用期,由此可知,你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六个月的试用期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你已经是该公司的正式员工,该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你本人,并应该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