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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
消费维权 我于2007年10月19日,在XXX 地产公司购一套(用地产权为70年)住房。预交房款30%,即15万左右,2008年初通知我办理代款手续,当时还是一片空地,我没有办理。
大约在2009年11月左右,又通知我办理房屋维修基金,当时房刚出地面,我问工作人员,他们说:“不办理房屋维修基金,今后须自行办理,因我当时忙于工作,没有办理,事后没有再通知我。
在2010年8月3日左右,突然通知我办理退房手续,我不理解,就去地产公司问个明白,结果,办事人员说我的房子已经卖给别人,还说之前通知我多次,不来办理手续,并在当地报纸上公告过,视为自愿放弃,劝我换房,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2010-08-10 19:58 王振雨(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0 21:48
建议你拿上签订的协议当面找律师进行沟通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0-08-11 11:33
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到法院要求其交房。其他可以致电131726735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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