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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地点改变,本人不愿去,怎维权?
上班地点改变,本人不愿去,怎维权? 我是X修船工人,由于厂地被X造船厂收回,顾厂里安排我们去别的地方上班,条件差。我不想去,就在原地打卡上班。这样下去也不好。怎么办?
2013-06-27 14:39 吴伟威(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27 14:40
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2 江珍来律师  2013-06-27 14:42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梁森律师  2013-06-27 16:23
按照劳动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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