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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合同续签问题
人事代理合同续签问题 您好!本人与2007年10月与巢湖市公路局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三年一签,第二次续签自2010年10月起至2013年10月止。因2011年8月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地级巢湖市,我分局由原地级巢湖市公路管理局管辖成建制整体划转马鞍山市公路管理局管辖,近2年工资有一部分没有发放,马鞍山市公路局也没有给出如何解决我们人事代理人员的合同关系的办法,现在合同即将到期,同时现在又面临公路养护实行重心下移、管养分离改革工作,请问单位是否可以拒绝签订续签合同。
2013-06-25 13:28 killxi……(安徽-马鞍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3-06-25 15:06
应当同你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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