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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
房屋遗产继承 解放前,男方离婚后再婚,带着儿子住进女方家,女方有一个女儿和十间房屋。男女双方婚后又生育一儿子,后女方病逝。请问:1、十间房屋是否属男女双方共同财产?2、十间房屋是否由男方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
2010-08-09 21:13 mzq60(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2010-08-09 22:26
1、不属于共同财产;
2、与男方婚前所带孩子形成抚养关系的话,这个孩子也有继承权,男方和他们的婚生儿子同样也有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10-08-10 10:11
房屋应属女方的婚前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由配偶与子女继承,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也可以继承。需要帮助,可以联系面谈。
3 袁文祥律师  2010-08-10 11:46
1、是的;2、如形成抚养关系了,由男方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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