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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跨省搬迁 而员工又不愿意去的 劳动法有规定赔偿吗
公司跨省搬迁 而员工又不愿意去的 劳动法有规定赔偿吗 公司因为发展需要,要从广东搬迁到四川。本人在公司一年多,因为太远不想去。请问这样的劳动法有规定公司要一定的赔偿我们吗?
2013-06-22 18:09 岳容韵(广东-东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2 18:11
有补偿的
2 张勇律师  2013-06-22 18:12
1,公司若在深圳区域内搬迁,员工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若公司搬迁到深圳之外,员工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3-06-22 18:42
按工龄每年赔偿一个月。
4 江珍来律师  2013-06-22 18:46
你好,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3-06-22 19:00
可要求补偿。
6 李翠英律师  2013-06-22 21:14
你的情况不去的,应补偿你一个半月工资。
7 110网律师  2013-06-22 22:47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8 110网律师  2013-06-23 00:30
您这个情况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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