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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二手房,合同上未写清贷款款项的交付时间
出售二手房,合同上未写清贷款款项的交付时间 在13年3月底签的网签合同,买家第二天交了首付,其它款项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合同当时约定了6月30号前要交房,款清方面的说法是以银行入款为准,但是买家的贷款出现问题。申请了两个月都没有下来,最后在6月3号贷款下来,并过了户。现在等产证中。估计在6月30号左右产证才能出来,并且要等到银行放款估计还要等不少时间。我是卖家,一直拿不到钱。整个交易拖了很长时间,同期交易的人早一月就完成了交易。我一直等。对于卖家款拿不到,存在经济损失。我6月30号要交房吗?如果后面再拖,我有什么办法保障自己利益吗?
2013-06-20 22:57 killer……(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3-06-21 09:13
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
2 110网律师  2013-06-21 10:05
你好:
    从你讲述来看,双方认可贷款付款,这就存在一定的付款时间风险,可能难以主张利息损失等。
    关于交房时间,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对方银行贷款已经办妥,卖方延迟交房缺乏依据。建议与买家协商实际到款后才实际交房。
3 110网律师  2013-06-21 10:24
你好,为避免风险,建议收到款项后再交房。
4 110网律师  2013-06-21 10:30
银行已经明确可以放贷了,你不可以延迟交房了,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注意保护自己的利益,导致你现在也无法获得相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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