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扣工资 我在一家服装店做导购,由于个人原因于6月3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一直未批,公司在17日要求我加班,如不加班就被调到另外一个的店面,只有这两个选择。由于加班和在另外那个店上班都有困难,没有其他选择,我只能提出离职,公司让我办了交接。公司规章制度有规定在17日以后(包括17日)辞职并未上岗的视为员工放弃未发薪金的60% 不知这一规定是否合法?我是否能全额拿到1日到16日的工资。
2013-06-18 20:38 柳七七88(天津)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6月18日 20时40分
规定违法,他无权克扣你的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3-06-18 20:40
不合法,工资应当支付。
3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18 20:47
不合理的,,
4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18 21:32
不合理的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18 20:39
这一规定不合法。可以拿到。
6 孙新律师 2013-06-18 20:47
不合法,能
7 刘秀章律师 2013-06-18 21:25
严重违法
一般是离职时领取
一般是离职时领取
8 孙新律师 2013-06-19 01:34
不合法,协商不成劳动仲裁解决
9 孙新律师 2013-06-19 10:11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