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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赔偿问题
社保赔偿问题 我是深圳快捷速递公司属下分公司的一名员工,2002年入职,公司在2008年才给我买社保,现公司要将各个分公司转成加盟经营,听说公司只按劳动法赔偿我的工资,其他没得赔偿。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我公司补交2002年到2008年之间的社保呢?
2013-06-18 13:06 z15813……(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6月18日 13时07分
关于保险的问题。
对于08年之前没有缴纳的保险,你无法主张权利了,因为08年是我们现在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的时间,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08年前不缴纳保险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追究了,在08年后没有缴纳的保险你可以要求补缴或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2 江珍来律师  2013-06-18 13:15
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3 刘青芳律师  2013-06-18 13:23
你好,你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4 110网律师  2013-06-18 14:07
可以要求补交并赔偿为买社保的工龄赔偿费
5 张勇律师  2013-06-18 14:22
2002年到2008年之间的社保,无法要求补交了。
6 110网律师  2013-06-18 14:46
补缴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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