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护理费”的问题 你好,我今年4月28日发生交通事故,右腿缝了10针,开了三个礼拜的病假单,当天晚上就回家了,没有住院,最近去保险公司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我“护理费”,由于我是独居,没有人照顾,养病期间都是邻居在帮忙料理,肇事者也没有来看过我,保险公司都是凭单据理赔的,我该怎么办?应该去哪里开凭证?谢谢老师,盼复
2013-06-15 16:20 leeyua……(上海-长宁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6-15 16:23
现在很难补了
2 张 静律师 2013-06-15 16:2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110网律师 2013-06-15 16:30
一般情况下,住院期间有护理费,构成伤残,依赖他人护理的,可要求护理费。
4 刘青芳律师 2013-06-15 16:50
你好,可以依据医院出具诊断意见确定护理期限。
5 李军律师 2013-06-15 19:00
只有起诉解决了。
6 张向锋律师 2013-06-15 19:28
协商不成,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等。
7 袁文祥律师 2013-06-15 20:04
做三期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