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护理费问题 请教大律师,我父亲去年被车撞。由我哥和我等家人共同护理,但法律规定最多只能两人。但我哥是个司机,没有什么所在单位,无法开具证明,赔偿说按农民工最低工资每天20多块钱算。事实是我哥一月工资2500元,这护理费问题怎么办? 还有一个问题,是鉴定费。我们医药费共花费8万,后来对方不服说我们看过与车祸无关的病症,随即去北京做药物鉴定。结果是:8万的医药费中,有1300元的与这次车祸无直接关联的费用。做这个鉴定花费为4千。这鉴定费,受害人与被告各该怎么承担?
2010-11-04 21:38 coo5557(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05 17:15
护理费要按照当地的护工市场价认定,而不是护理人员的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