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合同期满学校又不办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我是私立学校的老师,今年5月休完产假,现在是6月是请的事假,打算九月再上班的,可是学校居然不办了,不办的原因特殊(是因为我们租的学校天河区要收回去办旅游七夕苑,所以学校就办不了了),现在学校不办了,而我的合同7月15号就到期了,我现在是哺乳期。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不续约拒绝赔偿合法吗?
2013-06-14 13:13 seven6……(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黄博律师 电话:13751045804 2013年06月14日 13时22分
你好,首先,你的哺乳期未满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与你的劳动合同,须待你的哺乳期届满后方可终止劳动合同;其次,私立学校停办的,须进行清算,并处理员工安置问题,届时学校应提交补偿方案,按照工作年限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方式进行补偿。
以上意见请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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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珍来律师 2013-06-14 13:21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3-06-14 13:53
你这种情况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4 陈贤良律师 2013-06-14 18:54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