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划项目,无合同,已竣工,设计费如何追讨? 本地政府规划改造项目,我司负责设计,但种种原因没有签订合同,现已竣工,去追讨了设计费,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存在推诿拖延等问题,现在核工程量阶段,与项目启动前的协议设计费价格差别太大,一半都不到,请问如何处理这问题,如何能尽快追讨回设计费?
2013-06-13 12:27 luweix……(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15日 16时32分
原建设部规定的设计费标准与市场协商的设计费往往相差较大,特别是较小型工程。如果设计费事前已协议好并签有协议,应按协议办。如果事前无约定,原则上是可以按原建设部的规定来要求,但估计难度大,因为目前设计费市场价也是很普遍的。设计的施工图没有实施,施工图纸是否已签收取走,如果对方没有拿去图纸,又没有按此图纸施工,又没有设计合同,对方不认可较难维权。如果图纸已取走,没有使用,同样应收取设计费,但由于不需后续服务,应减免一部分。
2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06-13 14:54
1,要看你们能否证明你们曾设计及设计费的多少,若能证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3-06-13 12:53
你好!你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