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怎么算 对方2010年2月向我们租店面一间,签定租期10年.因为是朋友,给他半年免租期即到2010年8月20日开始付租(按季度付).在此期间他已着手装修一半,现在却提出不想租了.这是违约吗,当时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我们应该怎么办来维护我们的利益?若违约具体应该怎么要违约金或者说多少违约金?从2月到8月的租金至少要算吧,还能要其他的吗
2010-08-06 16:37 cml051……(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6 16:52
那他的装修费还要不要,因为是他的问题,不可能向你要。既然你们是朋友,那就好好协商解决吧。根据约定反正租期还没有开始计算。前期损失可以适当主张。找到双方均可以接受的办法来解决更好。
2 110网律师 2010-08-07 10:05
协商解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