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合同问题!!! 我与店主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2011年3月份到期,规定租金3500元/月,月交。目前发生如下变动,商场整体装修,装修时间40天,我租的店面也在装修范围,这期间我不能营业。
目前店主给我答复是,合同因商场变动装修而作废(原合同没有规定),待装修完毕后重新签订合同,而且每月租金要涨500元,装修期间不用交租金同时损失不补。
请问这样合理吗?
目前店主给我答复是,合同因商场变动装修而作废(原合同没有规定),待装修完毕后重新签订合同,而且每月租金要涨500元,装修期间不用交租金同时损失不补。
请问这样合理吗?
2010-08-05 22:02 ann519……(吉林-长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5 22:07
商场整体装修合同期限应当顺延40天,合同不能因为商场变动装修而作废,合同期满租金涨价属于店主的权利!同等条件你可以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