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外面办同性质企业,并带走大部分员工和业务 公司其中的一个合伙人,平时利用自己的权利,拿回扣,现在还在外面和其他人办同性质企业,生产产品一样,并带走公司业务,利用自己职权带走超过半数熟练工人去他新办的工厂,二天之内超过半数工人提交辞职报告,准备去他新工厂报到,已严重影响公司运转,如此下去,公司即将倒闭,因为当时合伙办企业的时候没有签订什么规定合同,请问他这样做违法吗?
现在他发话,意思是解散以前的公司,而以前的业务和工人都会转入到他新公司,能这样说解散就解散吗?我们另外几个合伙人就这样被架空了
现在他发话,意思是解散以前的公司,而以前的业务和工人都会转入到他新公司,能这样说解散就解散吗?我们另外几个合伙人就这样被架空了
2013-06-04 23:05 会有那么一天(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一流律师 2013-06-05 08:06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曾金峰律师 2013-06-05 08:30
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6-05 13:08
你可以起诉,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