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后的退侦程序 最高法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程序违法不予核准死刑而发回二审法院(省高院)重审的死刑案件,二审法院(省高院)又裁定发回一审法院(市中院)重审,一审法院(市中院)决定正式启动重审程序后,案件将进入退侦程序,请问各位大状,此种情形检察院要不要先撤诉才能进入公安退侦程序?
2013-06-02 18:27 fxz001……(江西-南昌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6月02日 18时37分
答:不需要。
2 110网律师 2013-06-02 20:31
你好,是不需要的,他可以补充侦查后,重新启动诉讼程序,详细电话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3-06-03 07:03
重审的一审法院已经决定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不需要撤诉。在法院没有决定退回补充侦查,而检察院自己决定补充侦查的,检察院才适用撤诉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