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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是2013年4月24日来这家公司上班的,我是上海知青回沪子女,是做驾驶员,入职前我与该公司负责人说过,我对上海路线不熟悉,负责人说没关系,录用了我,同时;我将正在任职的工作给职掉了;就在5月中旬给我签了合同(一式两份),但当时合同没有盖章,也没有给我一份,说是要给领导批过的;然而到2013年5月27日开会的时候,对6个驾驶员在没有点名式的提了一下,说驾驶员会有变动,2013年5月31日就跟我说最后一天上班了,理由是:我对路线不熟悉,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什么样的赔偿呢?
2013-06-01 14:44 zhangf……(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01 15:58
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2 孙新律师  2013-06-01 14:46
属于试用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3 110网律师  2013-06-01 15:11
你有证据支持你的观点吗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01 15:24
还是有合同,有赔偿金,工作时间不间,赔偿金为你本人1个月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3-06-01 15:31
试用期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6 王晔律师  2013-06-01 15:40
有合同,有赔偿金,赔偿金为你本人1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110网律师  2013-06-01 15:45
您好,你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首先,需要看看你与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有试用期的约定,如果没有试用期的约定,那么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就有可能是违法解除,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如果是有试用期的约定的,则公司还是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因此,无论怎么样,你都可以得到一笔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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