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单位与员工协议由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超出部分由员工支付,是否协议有效。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单位与员工协议由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超出部分由员工支付,是否协议有效。 公司与退休返聘人员签订协议,公司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工伤,由“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3-05-31 16:37 wxm423(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5月31日 16时43分
协议内容不违法,只要是自愿签订的就有效。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已经不是劳动关系了,所以不存在工伤的问题,只能认定为雇佣关系,对于雇佣关系,雇主一般需要承担雇员因公造成的人身伤害,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这样的约定并不违法,是雇员自动放弃的权力,只要当初是自愿签订的就有效。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5-31 16:38
协议有效
3 孙新律师  2013-05-31 16:38
部分有效
4 孙新律师  2013-05-31 16:40
协议有效
5 常路律师  2013-05-31 16:40
您好,协议有效。
6 李建成律师  2013-05-31 16:40
您好!协议是有效的!
7 罗远水律师  2013-05-31 16:42
该协议关于“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的约定无效
8 孙新律师  2013-05-31 16:50
属于雇佣关系,雇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伤害的,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给员工上工伤保险,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