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不合理拆迁协议 可以更改吗 协议里面写“用店面一比一换住房” 当时店面价不清 但现在市面上店面价钱比住房更贵 却没有额外补偿 这个是合理的吗
2013-05-31 12:47 rhymes……(江西-宜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斌律师 2013-05-31 14:24
本身平房1:1补偿就是不合理的,拆迁活动实质是市场的自由交易行为,不过在中国搞得政治倾向严重,但是再怎么吹嘘,这也是你情我愿的市场行为,你出的价再高也需要我有出卖的意向,强买强卖,就是违法的。
如果,签协议时,你是出于自愿,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必须遵守。
如果,签协议时,你是出于自愿,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有效的,必须遵守。
2 张绍兵律师 2013-05-31 14:53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我的补充: 2013-05-31 14:55
虽然根据法条看你的协议有不合理之处,但是若签订时是自愿的,并且程序合法,那么协议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