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医鉴定合理吗? 我的妻子于2010年7月6日被李XX开车故意撞伤,导致臀部 腰部、 会阴部 、四肘多发软组织挫伤,当天下午17点住院治疗,20天后出院。医生诊断书上已经注明会阴挫伤,但是法医说没有挫伤面积只能定轻微伤,我回到医院问主治大夫,大夫说诊断书上不写面积,会阴受伤面积写在病程记录里了,我到病案室被告知不能复印病程记录,大夫给我开了张补充诊断书注明“左外阴软组织挫伤约4x3厘米”,
1.如果重新鉴定 符合轻伤标准吗?
2 .法医鉴定(县公安局)只属轻微伤,派出所不按刑事案件办理,我们该怎么办?
3.我们可以要求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检查院按其他罪名立案起诉吗,譬如故意杀人未遂
1.如果重新鉴定 符合轻伤标准吗?
2 .法医鉴定(县公安局)只属轻微伤,派出所不按刑事案件办理,我们该怎么办?
3.我们可以要求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检查院按其他罪名立案起诉吗,譬如故意杀人未遂
2010-08-02 19:05 绿洲王(河北-承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02 22:45
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 根据鉴定结果来追究对方的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