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我的聘用合同书中有一条这么写道: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2858,其中试用期工资人民币(税后)2000元。
当初面试时,说好实到手2858,并在我的简历上写:实到手2858,可是过完试用期我实到手才2366,是不是被忽悠了,我该怎么办?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人民币2858,其中试用期工资人民币(税后)2000元。
当初面试时,说好实到手2858,并在我的简历上写:实到手2858,可是过完试用期我实到手才2366,是不是被忽悠了,我该怎么办?
2013-05-27 20:09 syp898……(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5-27 20:43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税后,算不上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