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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附加条款规定,若未到期限就离职
您好,我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附加条款规定,若未到期限就离职 您好,我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附加条款规定,若未到期限就离职,需赔偿工资的三倍,请问这样合法吗?
2025-05-10 02:18 ask2505101dw(辽宁-本溪)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5-05-10 09:02
你好!要看具体案情。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5-10 09:04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5-10 10:47
属于约定违约金,可以协商解决,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处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5-10 20:57
这是可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5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5-10 23:25
这一般不合法。除法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情形外,单位不能约定劳动者离职赔偿。你可和单位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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