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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中未获清偿的部分
破产程序中未获清偿的部分 你好,请问在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是否可以向保证人继续主张??
2025-05-09 15:20 知法2016(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5-05-09 15:25
未分配前可以申报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5-09 15:55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3 郎宇清律师  电话:13601199069  2025-05-09 16:12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欢迎联系继续咨询。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5-10 09:29
这是可以提出的,详细来询。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5-10 21:26
可以直接按照报警来处理的
6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5-10 22:53
可以。根据《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未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6个月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建议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向保证人提出清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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