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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用人单位,今天八月份我们招了一名财务人员,试用合同三个月,1
您好!我是用人单位,今天八月份我们招了一名财务人员,试用合同三个月,1 您好!我是用人单位,今天八月份我们招了一名财务人员,试用合同三个月,10月底合同到期,因为该员工在考核期差错率较高,毕竟是财务工作,差错高比较严重,所以我们不准备录用,但是试用人员不愿意离开,目前沟通无果,试用人员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以不能胜任该工作为由不予转正,我想咨询下您,我们说的这个理由可以吗?还需要什么样的东西支撑我们的理由
2025-01-24 13:52 ask25012423M(湖南-衡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24 13:55
这个理由可以。需提供考核标准、差错记录等证据。可先协商,若不行,可按合同约定处理,或寻求劳动仲裁部门帮助。
2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24 14:03
可以起诉解决, 联系我, 帮你维权, 起诉立案
3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5-01-24 14:20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不予录用。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4 14:30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5 高洪祥律师  电话:13555201398  2025-01-24 15:00
具体情况需要分析确定
6 韩建业律师  电话:15727301097  2025-01-24 15:31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您需要提供该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的具体证据,如绩效考核记录、工作差错的具体实例等。同时,确保录用条件及考核标准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说明,并已告知员工。这样可以增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7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4 16:17
可以劳动仲裁的
8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5-01-26 15:42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的啊。
9 昌仕红律师  2025-01-24 14:13
试用期内发现不合适可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收集证据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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