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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是8折3个月的合同, 第3个月提出离职, 第4个月走人, 因
试用期合同是8折3个月的合同, 第3个月提出离职, 第4个月走人, 因 试用期合同是8折3个月的合同, 第3个月提出离职, 第4个月走人, 因为想着要离职了当初就没申请转正, 结果第4个月人事还是给按80%工资算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5-01-19 20:40 ask2501196u(北京-宣武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亮律师  电话:15555555523  2025-01-19 20:45
这不合理。可先与人事沟通,说明情况,若无果,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差额。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5-01-19 21:03
你好,试用期三个月工资80%是合理的,第四个月应当全额发放工资。如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3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5-01-19 23:33
可以要求发工资的
4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5-01-20 07:47
可以劳动仲裁的
5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5-01-20 11:01
申请劳动仲裁
6 郭亚敏律师  电话:13121862997  2025-01-20 13:38
首先,可与公司协商要求按转正工资结算,说明虽未申请转正但试用期已满。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按转正后工资标准支付,因试用期满未通知不符合录用条件视为自动转正。
7 牛彩红律师  电话:18600964532  2025-01-20 14:0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5-01-21 10:04
可以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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