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突然向商户要求缴纳租金百分之五十的押金合法吗 先前商场都是商户生意不好就由商户自己找到合适的其它商户,再经过商场楼层经理跟总楼层经理及董事长签字,再由前商户缴纳违约金进行过户,而且每个商户进驻前除了缴纳租金外,另外还要缴纳一个月的质量保证金,但就在前十天商场突然又让商户缴纳租金百分之五十的押金,而且商户干不到三年就扣除全部押金,不给转户。到了三年转户的也得缴纳租金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否则也不给转户。每年的租金是九月十九号到期,每年都是提前一月开始交,八月十九号一交半年,到了九月十九号,十月十九等每月再续交剩下半年的,等于是提前交半年的租金。商场强行让商户缴纳押金,强行让签字,不签你就看不到合约,签了才让你细读。每个商户在接厅时都出了不小的转让费,现在还要缴纳从未听说过的押金,简直是雪上加霜。如果不签就把你逐出商场,不让你再在商场行商。现在生意属于淡季,商户不想签但都不敢不签,都是有苦无处诉。请问商场向商户要求缴纳押金合法吗?
2013-05-24 20:36 葛宝顺(山西-晋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5-24 20:37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即可
2 孙新律师 2013-05-24 20:38
看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