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中 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中 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这个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是指劳动者月拟定的月工资?当地基本工资?还是用人单位总共下欠劳动者应得报酬的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呢?
2024-10-18 12:43 ask2410181I9(辽宁-丹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4-10-18 12:51
你先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联系我。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10-18 13:10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24-10-18 14:21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4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4-10-18 14:26
这个规定是哪里出台的
5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10-18 23:1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10-19 10:36
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要求支付工资的
7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10-21 12:32
这是可以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