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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方没有符合消防的安全通道和排烟系统
门面方没有符合消防的安全通道和排烟系统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第一:我租了一个三百多平方的面门房,当时租的时候是毛培的房子,房子没有楼梯,层高是高5.5米的高度,当时我租的时候问过出租方能不能阁楼,出租方口头承诺说是可以的因为旁边的门面房也是这样的情况,现在消防需要出租房提供一个证明,证明我方能在出租的门面房里搭建阁楼,第二:当时租下那个门面房的时候因为没有楼梯上去,所以不知道楼上的格局是什么样的,我们按照出租方给到的CID的图纸做了设计图,当时我们提交了材料去消防的,但是因为出租方的房屋是没有楼梯所以我们就先搭了一个临时的阁楼作为楼梯这样可以看到二楼的整体情况,等我们到了二楼的时候才发现房屋的整体是没有排烟和消防通道的,现在我们要求出租方给到我们一个解决方案,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开始装修
2013-05-23 20:53 郁辉tory(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仁红律师  2013-05-23 20:58
如果最终没有能解决的方案,你们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当然,也有许多细节考量。
现阶段,建议委托律师作专项介入:
a.协调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解决目前的装饰装修问题;
b.作好法律预备方案。
2 代雨庭律师  2013-05-24 08:29
如果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你们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
3 王晔律师  2013-05-24 09:31
协调通过消防验收,跟出租方协商,要求完善排烟和消防通道。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讼解决。
4 原丹律师  2013-05-24 13:19
跟对方协商  要求完善排烟和消防通道   不成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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