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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明,离职工资以实际天数的百分之五十结算合理
请问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明,离职工资以实际天数的百分之五十结算合理 请问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几天说明,离职工资以实际天数的百分之五十结算合理吗?
2024-04-22 04:12 ask2404225c(河北-张家口)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4-04-22 04:42
不合理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4-04-22 07:33
需要核实解决的
3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4-04-22 07:38
你好!不合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4-04-22 08:46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解决问题的
5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4-04-22 13:09
不合理.
6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4-04-23 10:23
可以要发工资
7 毕成律师  电话:13303138336  2024-04-26 16:33
不合法
8 陈晓云律师  2024-04-23 14:03
有正式合同的,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工存在违法行为的,随时可离开;如有不发或克扣工资情形,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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