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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2022年7月10日入职这家公司,是人事主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2022年7月10日入职这家公司,是人事主管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2022年7月10日入职这家公司,是人事主管,当时签了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给我,去年12月底就以公司不忙的名义,我被放假了,同部门的员工、其他部门的同事上班都是上到1月18号左右,放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今年4月份又签了另一份合同,这份合同给了我一份,上个星期,老板找我谈话,大概意思是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要调整到生产部做文员,我一直没有提交调岗申请,昨天人事让我提交调岗申请,流程提交以后,人事部审核通过,但是接手部门拒绝了,原话是工作内容不变,只是汇报对象由老板变为生产副总监,我想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2023-12-06 10:26 wei2312067HJ(浙江-绍兴)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3-12-06 10:29
你好,这个也是不合理的。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3-12-06 10:32
你好:不合理.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3-12-06 10:35
您好,不合理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12-06 14:42
这是不合理的
5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23-12-06 19:45
不合理的。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3-12-06 22:24
需要处理解决的
7 余斐彬律师  2023-12-06 12:18
是不合理的
8 陈晓云律师  2023-12-06 14:0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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