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全部都是在青岛,实际工作地合肥分公司 青岛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全部都是在青岛,实际工作地合肥分公司,已经在合肥工作十年,现在分公司倒闭,要求回总公司,本人不想回青岛,打算合肥发展,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工龄补偿金吗,总工龄17年
2023-07-05 10:03 ask202……(安徽-合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3-07-05 10:10
你好 ,谨慎可直接来电咨询。
2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电话:19947890069 2023-07-05 10:21
你好!可以申请。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3-07-05 10:37
可以申请
4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23-07-05 12:47
可要求补偿。
5 惠友波律师 电话:15855177362 2023-07-05 14:06
可以要求
6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3-07-08 21:31
可以直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的
相关法律问题
分公司在江苏,实际工作地在江苏,总公司在安徽,签订合同附属一
1个回复劳动合同是在合肥公司签订的,工作地点写的是安徽区,实际工作地点在芜湖
3个回复工作四个半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予双倍赔偿,而且无故拖欠多月工资!
2个回复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上保险在工作时间突发病死亡的能要求什么赔偿
6个回复从业2年,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给上保险,扣押工资无凭条,离职怎么赔偿
1个回复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保险的5年工作经历,如何向公司要求赔偿?
4个回复事业单位与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社会保险费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让员工自己开户缴纳,合同中社会保险这部分
1个回复在事业单位工作20余年,单位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办养老保险吗?如何办理?
2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