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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如何赔偿
工伤如何赔偿 我爸爸于去年8月份在村里跟别人做房子从二楼顶上衰落,住院治疗进行了两次手术,有两个多月不能自理,由我妈妈每天照料,至今仍在治疗,但包工头不愿承担其责任,于是采取司法解决,但对方家里在律师事务所有关系,结果判决我爸爸自身要承担30%的责任,并且只赔偿三十天的营养费(每天15元)和护理费(每天30元),请问这合理吗?
2013-05-18 19:38 104590……(湖北-黄冈)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5-18 20:24
你这种情况,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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