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结束营业,银行的帐户钱也快用光了,怀孕遭解雇咋办 公司经营不善,结束营业看来已是大势所趋.虽然<劳动法>规定不能解雇三期内的怀孕妇女,我算过如按劳动法,应该补偿我三期工资20个月*8686(上海的平均工资的三倍)+2个月的工龄补偿8686*2=191092元,这样算正确吗?另外社保公司应该继续帮我支付.这也算一笔巨款了,公司银行户口里现只有五\六十万,老板假如也不解雇我,反正账户钱用光为止,就算是被迫进行清算(老板本不打算清算的,中国清算是自找麻烦,反正不报税,不年检,自然就被政府取消经营权了)账户里也没钱赔给员工.我们就没有任何办法自保了吗?唉,怀孕了,找工作很难的,还要还房贷,存款也用光了,愁死我了.
2008-09-02 15:39 momozh……(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02 15:45
协商解决吧。
2 2008-09-02 15:49
劳动工资在公司清算中优先支付
具体数额按法定来算
具体数额按法定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