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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公司无故辞退应怎样赔偿?假如公司一定坚持要以她的银行保险业绩不达标为理由辞退她,她可以得到
怀孕期间被公司无故辞退应怎样赔偿?假如公司一定坚持要以她的银行保险业绩不达标为理由辞退她,她可以得到 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非常好的女同事,2000年4月来我们保险公司,现在怀孕20周了,公司想让她自己主动离职,因为公司看她肚子大了,在银行保险上班不是很方便,以她业绩不达标为理由,让她离职,她和公司签的是2年的员工合同,要到明年4月份才到期,这样的理由成立吗?如果公司辞退她的话,公司需要赔偿她多少损失呢?我们公司为她买了生育保险,按照一般在职的员工是可以报销产检和生育的费用的,我们公司在职的员工还享有完婚晚育的带薪产假6个月的产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有规定呢?具体有哪些补偿,她现在每个月的固定工资是8600元;她的职位是:银行保险客户经理;假如公司一定坚持要以她的银行保险业绩不达标为理由辞退她,她可以得到哪些具体的赔偿,她应该怎么做呢?公司这样的理由成立吗?合法吗?才可以得到自己合法的利益,谢谢!
2010-07-21 19:13 广州刘女士(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21日 22时08分
1、业绩不达标是否能辞退——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如没有业绩考核的约定,公司擅自辞退违法,理由不成立。
2、如果公司辞退她,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10.5个月的工资(按照其过去12个月的平均收入计算)
3、产假的待遇有法律规定。
4、如果公司辞退她,她可以向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0-07-21 19:24
1.不成立;
2.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法定标准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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