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租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楼房,一个月租金1900.房客到期不交租金,多次打电话也不交。我于去年12月份又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但原房客东西还在屋内。我与原房客合同是今年3月份到期,他2月份回去想补租金继续租,我方不同意。他说自己在房屋内东西丢失,要求赔1万元,其实也就是几件衣服根本不值那么多钱,而且还欠我们房租,但由于我又租给别人了。请问这个赔偿合理吗?
2013-05-16 19:17 niunai……(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黄睿娴律师  电话:13978878327  2013年05月17日 17时24分
具体按签订的合同处理,原房客要你赔一万元他需要证明他的财产损失、你有过错。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