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房屋合同上写 三月九号 开始租房 一直到 十一月三十号 合同上写三月九号交三个月房租 和一个月的押金 过两个月 也就是五月九日在交三个月的,提前 一个月交房租。在五月九号交房租的时候我以房屋是隔断房的理由要求解除合同,他们不同意而且要求我马上搬出去,我也没同意我继续居住。五月十三号他们趁我上班到我家里没收了我的东西,理由是合同上写的如果没有按期交房租,视为放弃合同,放弃房屋内的一切财务。 请问我丢失的物品是否可以讨要,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2013-05-14 16:36 lubecc(北京-西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3-05-14 16:37
你好,不合法,可以讨要的,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维权。
2 李建成律师 2013-05-14 16:37
您好!这个是不合法的!
3 孙新律师 2013-05-14 16:46
你好!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你如期交房租对方是没有权利把你赶走的,关于你丢的东西是什么东西需要说明,东西的性质,损失大小,如果对方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你的损失,在你没过错的前提下可以主张对方赔偿。具体案件情况电话咨询以便给你提供更有效的法律帮助!
4 常路律师 2013-05-14 17:00
您好,不合法。
5 孙新律师 2013-05-14 17:09
你好,建议起诉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3-05-14 17:10
不合法,可以讨要的,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维权。
7 110网律师 2013-05-14 17:13
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隔断违法,你可以要求未使用的房租以及押金,建议协商解决,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8 赵江涛律师 2013-05-14 19:40
不合法
9 怀向阳律师 2013-05-14 21:16
不合法,可以讨要的,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