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在工作时间内打架 公司内因工作原因发生口角在工作时间内打架,本人先动手把对方头部打破,对方准备还手被制止并送医院就医。去医院医生并没有为他缝针,事后对方向公司要求休息一段时间,事发3天后去医院复查,开据了600多元的药品,但是大部分药品与我造成的损伤无关,总计前后医疗费用1500余元,6天后上班要求赔偿1000元误工费。因本人先动手,所以只能积极回应,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由本人支付,没有和他计较票据上的不合理之处,之后赔偿1000元。现在对方要求将病例和所有票据收回,并说要去找公司做工伤或者医疗保险之类的报销(我知道打架不能算工伤),请问我在赔偿对方的一切要求之后对方还有权利进行这种双倍赔偿吗?
2013-05-15 18:44 namele……(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5-15 18:47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