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已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提出要我们转签别处合法吗? 在公司已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后,第三次签订合同理应签订无固定期限长期劳动合同,但公司先以内部整顿部门整顿人员编制为由,提出编制不够,随即以某些员工处理某项工作时失职为由,不予给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可以留用,只是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方不再是本公司,而是转签为劳务派遣方或转签为另外一个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请问其做法是否合法,我们是否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与我们签订第三次无固定期合同。
2013-05-15 01:05 gomefy(安徽-阜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3-05-15 11:21
你好,如果转签其他公司的。原单位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3-05-15 06:26
公司的做法不和法。若转签为其他公司的,该公司应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法律问题
劳动派遣合同(有固定期限)合法吗?员工被公司不续签后,诱导员工签署自愿离职证明书后,拒赔经济赔偿,合
1个回复工龄满10年后, 公司给我们签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可以要求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个回复我在原来的公司工作16年可以向公司提出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
3个回复我跟子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上级公司要我到他那儿报到这种做法合法吗?
1个回复该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1个回复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个回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开除吗。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公司主动提出开除需要给劳动者赔偿吗?如果
1个回复在公司已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签订被公司出题刁难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