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在公司连续服务11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公司要裁员,应当怎样赔偿我(公司没有跟我协商和提前通知我)?按怎样的标准赔偿(或使用与劳动法的哪一个条款)?
另外我是在2002年7月入职,公司在2007年7月才给我买社保,这之前的5年能否要求公司给我补缴或要求现金补偿这几年的社保金?
另外我是在2002年7月入职,公司在2007年7月才给我买社保,这之前的5年能否要求公司给我补缴或要求现金补偿这几年的社保金?
2013-05-10 18:06 bornli……(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10 18:32
公司因为经营困难、转产等原因需要裁员的,属于经济性裁员。公司裁员时会支付被裁员工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办理离职手续。不是赔偿。
2 110网律师 2013-05-10 20:29
违法解雇按工龄每年2个月补偿,经济性裁员每年1个月。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3 李翠英律师 2013-05-10 20:51
属于经济性裁员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属于违法辞退的,自入职时起,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不能了。
不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