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指什么? 原来住客居住的房屋1989年征用重建后,签订租赁合同到1999年,后来无签订租赁合同,每月都有交租,2008年房屋产权人企业改制,产权转让,房屋产权人在出卖房屋前告知租户,给予优先购买权,但原来住客不购买.新房屋产权人通知原来住客解除租赁合同,并上诉法院要求原来住客搬迁.
但现在法院判决新业主不能要求原来住客搬迁,法律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但现在法院判决新业主不能要求原来住客搬迁,法律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合同??
2009-01-04 10:57 爱莲居(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1月04日 11时08分
属于不定期租赁,你有权随时解除。
2 110网律师 2009-01-04 19:21
属于不定期租赁,新的产权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通知租赁人,给予其一个合理的搬迁期限。
3 110网律师 2009-01-05 12:28
买卖不破租赁,即不因业主的变更而终止原房屋上存在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前通知对方,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并证明你已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