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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试用期半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突然说让我走人,说不能胜任业务工作,我怎样维权?
过了试用期半个月,没签劳动合同,突然说让我走人,说不能胜任业务工作,我怎样维权? 公司是一个集团公司,我也不怕和他打官司。不仅过了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还叫人说走就走。我这种情况要解雇的话是不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要解雇的话要支付违约金的?还请熟知这方面法律的大师指点一下!
2013-05-09 20:16 chengu……(湖南-湘潭)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5-09 20:20
单位违法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3-05-09 21:58
你好,工作满一个月必须签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如果过了试用期,公司认为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录用条件,可以不予录用。
3 周玉兰律师  2013-05-10 10:10
1、试用期内,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约,不需要提前一个月,也没有经济补偿。
2、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 我的补充: 2013-05-10 10:17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有“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才符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的情况不具备,所以单位没有违法,没有补偿或赔偿可言。

4   2013-05-10 11:52
单位违法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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