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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发给公司的离职通知书,总经理,上级领导及人事都签字确认签收
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发给公司的离职通知书,总经理,上级领导及人事都签字确认签收 以拖欠工资的名义发给公司的离职通知书,总经理,上级领导及人事都签字确认签收。现在公司要原件留在公司,我手持复印件日后权益被侵害是否能作为证据,离职交接单也让原件留存公司,复印件是否日后能作为证据
2021-11-17 09:18 小66(海南-三亚)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11-17 09:19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情况紧急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1-11-17 09:28
可以劳动仲裁的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11-17 11:35
可以直接仲裁来维权的
4 王竹律师  电话:15109839552  2021-11-17 23:21
最好有原件
5 陈晓云律师  2021-11-17 09:27
你有确认签收凭证就可以
6 陈铠楷律师  2021-11-17 09:33
可以劳动仲裁的
7 冯倩雯律师  2021-11-17 11:33
你好,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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