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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管理不善,导致订单交期延误,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以管理不善,导致订单交期延误,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我从2010年9月开始在公司担任生产主管一职,最先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于2011年9月又续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但是今年4月25号公司以管理不善,导致订单交期延误,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一笔订单,以及到底给公司带来的是什么样的重大损失,我想问一下,这样合法吗,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让公司给予补偿金可以吗,胜算大不大呢?谢谢!
2013-05-08 10:28 76年的春天(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3-05-08 10:32
如果不是你的过错导致的  协商不成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 何青超律师  2013-05-08 10:34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单位举证证明你又重大过错,仲裁是不收仲裁费的。
3 刘江律师  2013-05-08 11:1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 110网律师  2013-05-08 11:21
你好,公司的解约理由需要证据支持,如果其证据不足你还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5 李小利律师  2013-05-08 11:21
你好,可以申请仲裁
6 刘法律师  2013-05-08 12:56
您好,公司必须能充分证明你的过错导致重大损失才能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7 110网律师  2013-05-08 14:42
你好!协商处理不了的,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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