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网络传销案律师帮忙 去年被购物返利模式欺骗,成为福建金饭碗购物返利网县级代理。这期间,我没有发展任何关于该金饭碗的业务,但是宁波分公司为了业绩有将部分业绩挂到我名下,于去年7月份才知道该公司被定义为网络传销。并与去年8月份到福州公安局做了取保候审。现在案件到了检察院公诉科准备向法院起诉,检察官说基本是按缓刑处理,我该怎么办?需要请律师吗?有办法无罪辩护吗
2013-05-06 21:15 ysxm(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5-07 05:21
委托律师辩护处理。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5-07 10:48
来所面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