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主张我的产假工资吗? 我是2007年8月至2007年12月期间休的产假(符合计生政策),当时单位只发了50%的工资。 请问我现在可以向单位追回我应得的工资吗?(根据国家政策,产假视同正常出勤的待遇)。如果劳动仲裁这个问题,受不受时效的限制。如果劳动仲裁不支持我的请求,可以向法院申请吗? 换句话说,我有没有可能通过任何手段拿回这部分工资。烦请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谢谢解答!
2010-07-27 11:30 kJD6648(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27 11:50
1、时效过了;
2、仲裁会不受理;
3、你可以拿着不予受理的裁决书向法院起诉,至于法院会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根据你的叙述无法确定
2、仲裁会不受理;
3、你可以拿着不予受理的裁决书向法院起诉,至于法院会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根据你的叙述无法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0-07-27 16:40
如果还在职,或者辞职未满一年,可以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