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劳动合同上这样写是否合法 某国企劳动合同上写: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变更。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这三条条款内容是否合法,谢谢。
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这三条条款内容是否合法,谢谢。
2021-08-04 16:24 ask202……(福建-泉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1-08-04 16:27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1-08-04 16:27
你好,向劳动部门投诉。若需法律帮助,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8-04 17:40
协商 不了,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4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电话:18792650986 2021-08-04 19:27
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请加手机号微信 不要打电话 只处理陕西诉讼类案件咨询(非陕西诉讼案件勿扰 网贷类咨询勿扰)。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我们可以写仲裁书 监察大队和仲裁委的区别:(一)性质不2113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争议的行政处罚程序,5261有行政处罚权;劳动仲4102裁是劳动争议的1653司法处理程序,没有行政处罚权。 (二)处理的对象不同:劳动监察处理的是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不处理劳动者;劳动仲裁既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三)处理的方式不同:劳动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或者处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依法对相关劳动争议作出调解或者裁决。 (四)受理时效不同: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是二年(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五)针对的方向不同:劳动监察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对职工这一整体的劳动法权益侵害的保护,劳动仲裁则是侧重于用人单位和个别劳动者具体劳动争议的处理。
5 殷运健律师 2021-08-04 16:53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6 冯倩雯律师 2021-08-04 19:11
你好,这类问题依法处理即可。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与我联系。
7 陈晓云律师 2021-08-04 21:02
其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