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的工资结算 本人是2008年进入公司,2010年底开始做业务到2013年4月份,公司一直未出示劳动合同和社保。因个人原因4月底提出离职,公司对我威胁、怒骂等。现在从2013年1月份到现在的工资没有给,给我的理由是客户没有回款,之前公司对我做出很多承诺都没做到,我想问一下我的所有工资能要回吗?如果我和客户要回款,怎么保证公司给我工资呢?
2013-04-27 11:17 wxjkxl(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3年04月27日 12时46分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你可能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你保留好快递单,作为你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你是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你可能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你保留好快递单,作为你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你是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2 付成刚律师 2013-04-27 15:08
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客户回款那是公司的行为,不是你的个人行为。不能跟工资挂钩。除非你们有特殊的约定。
3 王金龙律师 2013-04-27 19:57
工资理应支付,如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