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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我被公司非法辞退,然后在2019年6月5号在劳动局立案申请仲裁调解
2018年7月10日我被公司非法辞退,然后在2019年6月5号在劳动局立案申请仲裁调解 2018年7月10日我被公司非法辞退,然后在2019年6月5号在劳动局立案申请仲裁调解,调解员说如果要申请笔记鉴定,3000元一个字,费用必须由我承担,用各种方式欺骗我撤诉,我对调解不服,随19年8月底重新立案,这样时效算已过了吗?
2021-03-27 17:48 复古枫叶(广西-南宁)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1-03-27 18:17
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1-03-27 18:48
劳动仲裁维权。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1-03-27 20:17
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的。
4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21-03-27 22:22
你好,要看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5 陈艺平     金牌律师  电话:13978859865  2021-03-28 12:18
你好,建议你带上材料详细咨询律师比较妥当。
6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21-04-01 11:30
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7 蒙彦军团队律师  2021-03-27 20:46
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8 陈晓云律师  2021-03-27 21:21
还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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